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浩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432********4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深国仲裁1465号 |
案号 |
(2020)粤0307执40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项下贷款全部提前到期;被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618956.74元、利息19237.51元、罚息36.07元、复利96.8元(利息暂计至2019年1月13日,罚息、复利暂计至2019年1月18日,之后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至本息还清之日止);被申请人补偿律师费人民币95650元、保全费5000元及支付仲裁费45740元;申请人有权依法处置本案涉案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上述债权,不足部分由被申请人继续清偿;被申请人如未按裁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