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赖燕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500********55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洛民初字第1242号 |
案号 |
(2020)闽0504执恢1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前程、赖燕珠于2016年6月9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及至2016年6月9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13072.58元,共计人民币63072.58元;二、被告黄前程、赖燕珠应按时足额将上述款项汇入原告指定的被告黄前程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洛江支行的账户(账号:6228410683044770830)。若被告黄前程、赖燕珠没有按时足额偿付该笔款项,原告有权要求被告黄前程、赖燕珠以63072.58元及相应利息(利息、罚息和复利从2016年6月10日起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扣除已支付的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黄种权、黄思会、黄天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8-07 |
发布时间 |
2020-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