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熊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202********004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0202民初2371号
案号
(2020)鄂0202执11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熊燕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程万红借款本金132430元,并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支付从2018年9月25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程万红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49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程万红负担130元,被告熊燕负担171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10-19
发布时间
2020-11-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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