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夏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722********034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云0821民初637号
案号
(2020)云0821执3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洱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夏梅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人杨霞的借款本金80600元;被执行人夏梅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人杨霞违约金38176.83元;被执行人夏梅应于被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人杨霞利息1168.7元;案件受理费3134元,减半收取1567元,被执行人夏梅承担13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9-14
发布时间
2020-11-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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