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522********05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1021民初287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陕1021执5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共同财产位于兑山小区东单元五楼西户的家属楼一套归原告杨军所有。由原告杨军给付被告李惠玲该房产价格相应的经济补偿 17 万元,限原告杨军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