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华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221********53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4民初11557号 |
案号 |
(2020)京0114执85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华胜于2020年9月30日前偿还原告崔鑫借款本金40 000元;二、如未按照上述期限还款,被告孙华胜于2020年10月5日前给付原告崔鑫逾期还款利息(以未还借款金额为基数,从2020年10月1日起,按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三、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被告孙华胜负担,于2020年9月30日前交纳。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