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柳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3********48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开民初字第03956号 |
案号 |
(2016)豫0191执26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柳书文偿还原告李燕燕借款本金人民币400万元,并以400万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原告自2014年6月27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被告郑州岸东制衣有限公司、郑州岸东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和顺酒店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平安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柳江、柳华海、于静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驳回原告李燕燕的其他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05-05 |
发布时间 |
2016-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