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昌新苑食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258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1003民初3055号
案号
(2020)豫1003执恢7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许昌新苑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欠款91999.94元及违约金。被告许昌今食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30
发布时间
2020-11-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运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0247258258518
登记机关
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鄢陵县民营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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