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623********4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181民初1575号 |
案号 |
(2020)川0181执20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告谢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阳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49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6%计算,自2020年1月26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支付之日止;如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刘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