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623********46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181民初1575号
案号
(2020)川0181执20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被告谢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阳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49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6%计算,自2020年1月26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支付之日止;如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刘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11-02
发布时间
2020-1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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