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贺鹏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222********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0202民初631号 |
案号 |
(2020)陕0202执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贺鹏杰于2019年12月18日前支付5万元,剩余款项自2020年1月起每年6月30日前偿还借款10万元,直至还清为止;同时支付原告在铜川市耀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产生的利息(按银行贷款月利率9.75‰计算)。若被告未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则原告可就全部借款本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6550元,减半收取3275元,由被告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4-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