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926********0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9民终2491号 |
案号 |
(2020)豫0926执12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王建国于2020年1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南闯劳务费2300元,转账至南闯指定的账户(中国农业银行,卡号6228481519012001978)。二、如若在2020年1月25日前王建国未按照本协议第一项履行,南闯将有权按2500元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当事人再无其他纠纷四、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王建国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范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1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