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山汇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5266****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冀0229民初1172号
案号
(2018)冀02执6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玉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唐山市东方高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田支行借款本金2 480 081.39元及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自2016年3月21日起至付清借款之日止),于2017年6月1日前付清;被告唐山汇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玉田县东大冶金热工元件有限公司、吕贺仓、马秀民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吕玉华、蔡连柱在抵押物财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二、案件受理费13 321元,财产保全费5 000元,共计18 321元,由被告唐山市东方高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负担,于2017年5月10日前向本院交纳,被告唐山汇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玉田县东大冶金热工元件有限公司、吕贺仓、马秀民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8-01-05
发布时间
2018-05-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保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229665266671W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玉田县彩亭桥镇东王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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