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106********40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08民初55983号 |
案号 |
(2020)京0108执193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孙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偿还垫付款37077.52元并给付损失(自2018年8月1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37077.52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二、孙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给付担保费715.42元及损失(损失以715.42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8年4月15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0-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