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柳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4********16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4民初192号 |
案号 |
(2020)新2324执7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柳军欠原告顾红借款本金188000元、利息12000元,合计200000元,被告柳军于2019年4月1日前向原告顾红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于2019年6月1日前向原告顾红偿还借款本息20000元,于2019年8月1日前向原告顾红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于2019年10月1日前向原告顾红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于2019年12月1日前向原告顾红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于2020年1月10日前向原告顾红偿还借款本金80000元;二、如被告柳军未按上述约定足额还款,则被告柳军还应向原告顾红支付利息50000元。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被告柳军负担,于2019年4月1日前向原告顾红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时间 |
2020-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