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惠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23********00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4322民初1021号 |
案号 |
(2020)新4322执5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富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富蕴县文化路佳惠超市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原告富蕴县玉玺乳制品批发部支付货款107570元,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货款6万元;二、如果被告富蕴县文化路佳惠超市任意一期未按约定支付,则原告富蕴县玉玺乳制品批发部可对全部货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如被告富蕴县文化路佳惠超市未按期履行支付欠款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案件受理费1978元,由被告富蕴县文化路佳惠超市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富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10-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