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侯帅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521********20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108执161号
案号
(2020)豫0108执恢4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2019)豫0108民初46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变更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2019)豫0108民初46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被告侯帅锋、牛丽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给原告曹增亮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587700元及逾期利息(自2018年9月24日起,以本金587700元为基数按照月息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三。驳回曹增亮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1820元,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6988元,由曹增亮负担1886元,由侯帅峰、牛丽敏负担510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8-12
发布时间
2020-1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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