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柯红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221********6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鄂0281民初246号
案号
(2020)鄂0281执27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冶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标的220999.78元及利息被告柯红兵、彭早梅以登记在柯红兵、彭早梅名下位于大冶市东岳路18号7栋1单元101室(房权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1字第17828号、17829号、土地证号:大冶国用2008第010111013-8号)对上述被告柯红兵的债务在334700元的范围内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有权以前述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冶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10-20
发布时间
2020-1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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