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泽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322********0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524民初379号 |
案号 |
(2020)云0524执8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据昌宁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云0524民初379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潘泽祥应归还原告陈来胜借款本息人民币800000元,定于2020年6月30日前还清。本案证书案件受理费7630元,由被告潘泽祥负担。(原告已退费,被告未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