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九鼎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36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211民初8415号
案号
(2020)苏0211执19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九鼎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屠子平支付133700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337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2月31日起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屠子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40元、保全费1220元,由被告九鼎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30
发布时间
2020-11-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周国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93621706X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1号益展商务大夏1号楼509室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