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肖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24********5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203民初147号 |
案号 |
(2020)桂0203执20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柳州市德旺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广西鱼峰信合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600000元及截至2019年6月19日的利息、罚息、复利合计387651.29元,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至偿清本金之日止;二、若被告柳州市德旺贸易有限公司到期未能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则原告广西鱼峰信合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对被告覃雨静持有的被告柳州市德旺贸易有限公司1600000元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三、被告覃雨静、肖小平对被告柳州市德旺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广西鱼峰信合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351元,公告费350元,合计人民币1370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覃雨静、肖小平、柳州市德旺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