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205********2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204民初1270号 |
案号 |
(2020)豫0204执恢1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原、被告各方核对确认:河南供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原告开封市博茂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借款2000万元整以及原告起诉被告造成律师费损失4万元;2、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被告欠原告2015年10月28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照月息2分计算利息。二、被告河南供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之前偿还原告开封市博茂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500万元整,2017年8月31日之前偿还原告人民币1000万元整,剩余504万元整以及利息(以2004万元本金自2015年10月28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照月息2分计算利息)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全部还清。河南润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张楠、杨欢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河南供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润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张楠、杨欢未支付上述任何一笔到期款项,开封市博茂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就此后所有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就本案争议别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141800元,减半收取70900元,由被告河南供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润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张楠、杨欢共同承担。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27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