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杭州安凤针织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2B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603民初4567号
案号
(2020)浙0603执44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绍兴柯桥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杭州安凤针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货款310560元,并支付该款自2020年5月1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二、被告王从涛对被告杭州安凤针织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二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58元,减半收取2979元,财产保全申请费2170元,合计5149元,由二被告负担,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9-03
发布时间
2020-11-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从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MA2B13L24L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群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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