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熊燕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204********038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203民初5566号
案号
(2020)桂0203执23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熊燕珍应归还谭杰借款130000元并支付该款利息(利息以1300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9年10月9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谭杰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4678元,公告费560元,合计5238元,由谭杰负担1978元,熊燕珍负担326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7-13
发布时间
2020-1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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