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灵山国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24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涧民一初字483号 |
案号 |
(2015)涧执字第004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阳市涧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洛阳市龙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王素芳偿还借款365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365万为基数,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4年9月20日起计算至借款实际长青之日止。被告洛阳龙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王素芳支付违约金40万。述给付义务,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告洛阳灵山国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刘更对被告洛阳市龙居房地产开发游戏爱你公司给付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受理费42480元,保全费5000元,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5-05-21 |
发布时间 |
2016-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东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7572478624L |
登记机关 |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洛阳市宜阳县锦屏镇灵山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