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陕西建丰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96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327民初995号 |
案号 |
(2020)陕0327执6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陇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陕西建丰置业有限公司及陕西建丰置业有限公司陇县分公司归还陕西陇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路分理处借款本金25000000元及截止2020年6月9日的利息3188019.95元,共计28188019.95元;二、由陕西建丰置业有限公司以及陕西建丰置业有限公司陇县分公司从2020年6月10日起按月利率10.5336‰计算归还陕西陇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路分理处借款本金25000000元的利息至本案执行终结之日;三、由赵建林对上述一、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陕西陇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路分理处对陕西建丰置业有限公司及陕西建业置业有限公司陇县分公司抵押的商业用房(房产证号为陕2017陇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607号)拍卖、变卖款具有优先受偿权;五、驳回陕西陇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路分理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有执行内容的款项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2740元,依法减半收取9137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陕西建丰置业有限公司、陕西建丰置业有限公司陇县分公司、赵建林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时间 |
2020-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建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0596567172 |
登记机关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纬二十六街文景路联福大厦21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