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427********00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121民初200号 |
案号 |
(2020)赣0121执21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周涛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归还原告杨志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从2020年1月3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周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时间 |
2020-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