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平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12********38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0113民初26261号 |
案号 |
(2020)京0113执81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戴明奇、平原给付原告黄超借款本息共计三百零五万元。其中,被告戴明奇、平原给付原告黄超款二十万元,于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十日之前付清;被告戴明奇、平原给付原告黄超款三十九万元,于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之前付清;被告戴明奇、平原给付原告黄超款四十一万元,于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之前付清;余款二百零五万元由被告戴明奇、平原给付原告黄超,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一万三千二百四十元,由原告黄超负担(已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时间 |
2020-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