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03********04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2民初19068号 |
案号 |
(2020)京0112执72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马骥支付原告王硕欠付房屋租金218 026元、水费522元、物业费7498元、供暖费56 571.48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二、被告马骥支付原告王硕违约金209 47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三、驳回原告王硕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 244元,由原告王硕负担1563元(已交纳);由被告马骥负担868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起诉状副本和传票的公告费260元,由被告马骥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判决书的公告费(以人民法院报社的正式发票金额为准),由被告马骥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时间 |
2020-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