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625********0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鄂0324民初1135号 |
案号 |
(2018)鄂0324执2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竹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竹溪翔云旅游商务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湖北竹溪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金2000万元,并支付截止2017年10月22日的利息80666.67元,本息共计20080666.67元;自2017年12月23日之后的利息按约定利率计算至本息全部还清之日止,此款定于2018年4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实现债权费用10万元由被告竹溪翔云旅游商务有限公司承担。三、原告湖北竹溪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对被告竹溪翔云旅游商务有限公司位于城关镇幸福西路1幢1层101铺室、1幢-1层车库01室及竹溪县翔云旅游商务有限公司土地13760㎡,拍卖、变卖后优先受偿。四、被告王国忠、梁敏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143203.00元,减半收取71601.5元,由被告竹溪翔云旅游商务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竹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8-04-03 |
发布时间 |
2018-08-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