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裴建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23********25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甘0103民初2775号 |
案号 |
(2018)甘0103执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甘肃永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裴建平、甘肃关山文旅游途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之前共同归还原告宋珠杰借款110万元。二、被告甘肃永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裴建平、甘肃关山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之前共同支付原告宋珠杰借款利息21.80万元。案件受理费16662元,减半收取8331元,由被告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8-01-04 |
发布时间 |
2018-04-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