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国庆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881********13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吉0881民初135号
案号
(2020)吉0881执16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洮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张晶、董国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连带向陈海龙给付欠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从2017年4月24日起按月息1.5分计算,直至还清本息为止)。案件受理费50.00元及财产保全费120.00元由张晶、董国庆连带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洮南市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0-11-04
发布时间
2020-11-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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