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凌龙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923********46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06民初3819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190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09617727】。一、被告刘华恩、深圳市邦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50万元并支付利息(按月利率1.5%从2019年9月22日起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凌龙邦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