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英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124********40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深国仲裁5930号 |
案号 |
(2020)粤03执46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280203603984】。三、裁决综上,仲裁庭对本案作出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信用卡欠款本金人民币262,262.22元、利息人民币15,670元、手续费人民币3,820元、违约金人民币3,500元(利息、违约金暂计至2019年8月12日,之后利息、违约金按协议约定及人民银行之规定计至清偿之日止)(二)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4,305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14,305元,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14,305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以上确定的各项义务,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裁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24 |
发布时间 |
2020-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