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夏一尧酒店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24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闵民一(民)初字第1521号 |
案号 |
(2014)闵执字第063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蒋夏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章小光借款本金400万元;^~^二、被告蒋夏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章小光自2011年1月18日至2013年4月止的利息及罚息126万元;^~^三、被告蒋夏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章小光自2013年5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本金400万元计,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的利息;^~^四、被告上海夏一尧酒店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夏尧建筑装饰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对被告蒋夏尧上述一至三项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22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59,2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蒋夏尧、上海夏一尧酒店有限公司、上海夏尧建筑装饰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4-08-03 |
发布时间 |
2015-03-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詹丽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2662417219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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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中谊路5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