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建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025********00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524民初415号 |
案号 |
(2020)云0524执7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根据昌宁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云0524民初415号民事调解书裁定,确认由被告范建兵在2020年5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计算至2020年1月10日止的卡号为4637580007481900的信用卡透支款本金99972.78元,利息9041.9元,手续费3529.68元,滞纳金5747.56元,合计人民币118291.92元。本案征收案件受理费1333元,由被告范建兵负担(原告已退费,被告未缴纳,请一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19 |
发布时间 |
2020-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