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易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502********12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02民初17943号 |
案号 |
(2020)京0102执152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易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栗岩借款本金168.875万元并支付范围相应利息(以168.875万元中未还部分为基准,自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10月2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以168.875万元中未还部分为基准,自2018年10月3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按照年利率24%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 550元,由原告栗岩负担551元(已交纳);由被告易峰负担19 999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