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田源鸡餐饮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475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108民初40688号
案号
(2020)京0108执184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张东辉偿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本金2 383 505.59元、利息6920.54元,并支付罚息(截止至二o一九年九月二十日的罚息为547 997.6元,自二o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罚息,按照《综合授信合同》、《借款凭证》约定的标准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张东辉给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律师费16 67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三、北京田源鸡餐饮有限公司、杨素青对第一、二项规定的张东辉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北京田源鸡餐饮有限公司、杨素青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张东辉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1-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素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6747524558G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怀柔分局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兴怀大街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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