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凤朝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110********16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15民初70832号 |
案号 |
(2020)沪0115执137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凤朝阳、叶钦共同偿付原告孟凯206万元(其中包括:借款本金165万元、利息35万元,律师费6万元),支付方式:被告凤朝阳、叶钦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80万元,于2020年4月30日前支付126万元;如被告凤朝阳、叶钦逾期履行上述任意一期给付义务,则原告孟凯有权就上述全部未履行金额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被告凤朝阳、叶钦逾期履行调解协议第一项内容的,应当向原告孟凯支付逾期利息(以未偿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20年5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案件受理费23,280元,减半收取计11,640元,由被告凤朝阳、叶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6-23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