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4001********53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4003民初1692号 |
案号 |
(2020)新4003执9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克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宋泽熠借款69000元;二、被告李丽对上述判决事项承担连带责任,并在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张克芬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1-11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