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齐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0202********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4003民初1064号 |
案号 |
(2020)新4003执9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靖、甘永春于2020年10月31日前偿还原告韩永鹏借款本息合计30万元;若二被告逾期支付,则应当加付逾期利息(以本金19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自2019年10月1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齐伟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齐伟承担还款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张靖、甘永春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