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金建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621********607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603民初4521号
案号
(2020)浙0603执53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绍兴柯桥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金建明应支付给原告绍兴柯桥海源化工有限公司货款263236.5元,并支付该款自2020年5月19日起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款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10-21
发布时间
2020-11-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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