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卫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621********00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603民初753号
案号
(2020)浙0603执53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绍兴柯桥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绍兴市柯桥区思勤进出口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屹胜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绍兴金诚达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467,404.94元,并以1,467,404.94元为基数,支付自2018年3月17日起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年利率24%计付;二、被告丁卫峰对被告绍兴市柯桥区思勤进出口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屹胜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10-16
发布时间
2020-11-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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