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和树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3221********11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6)云0721民初260号
案号
(2017)云0721执1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玉龙县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丽江市古城区逸之南旅游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树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占文房款86680元(捌万陆仟陆佰捌拾圆)。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丽江市古城区逸之南旅游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树文承担983.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17-09-04
发布时间
2017-10-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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