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穆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328********0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328民初466号
案号
(2020)云2328执7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元谋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穆峰、张亚杰于2020年6月20日前共同偿还原告杨自昆借款本金26000元及利息2000元,合计28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如果未按本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71元,减半收取计335.5元,由被告穆峰、张亚杰负担(限于2020年6月20日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元谋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7-23
发布时间
2020-1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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