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穆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328********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328民初466号 |
案号 |
(2020)云2328执7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元谋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穆峰、张亚杰于2020年6月20日前共同偿还原告杨自昆借款本金26000元及利息2000元,合计28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如果未按本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71元,减半收取计335.5元,由被告穆峰、张亚杰负担(限于2020年6月20日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元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23 |
发布时间 |
2020-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