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梅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727********12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4023民初972号
案号
(2020)新4023执5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霍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梅林欠原告朱国文工程款58000元及违约金6000元,合计64000元,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支付30000元,余340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如逾期则按月息10‰承担自逾期之日至还款之日的利息,并可申请全部案款的执行。二、双方再无其他纠纷三、受理费700元,被告梅林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霍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11-04
发布时间
2020-11-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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