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州恒昌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734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0184民初8954号
案号
(2019)豫0184执29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金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垫付款41731.22元及违约金(其中的5731.22元,按年利率24%自2018年12月17日起计至垫付款还清之日止;下余的36 000元,按年利率24%自2018年5月15日起计至垫付款还清之日止);二、被告郑州恒昌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在130 000元范围内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74元,减半收取637元,由二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6-17
发布时间
2019-06-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豫0184执2958号
立案日期
2019-06-17
执行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42368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宋玉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83317349008Y
登记机关
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新密市牛店镇打虎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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