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康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225********11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118民初5442号 |
案号 |
(2020)渝0118执58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9)渝0118民初5442号一、由被告康龙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截止2019年4月27日信用卡欠款本金16 714.96元、利息1227.76元、滞纳金898.84元;二、由被告康龙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从2019年4月28日起至结清之日止的利息、复利、滞纳金(利息以16 714.96元为基数,复利以未偿还的利息为基数,均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09-24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