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103********00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2801民初145号 |
案号 |
(2019)云2801执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金科、西双版纳智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返还原告周春华借款50000元和利息(以50000元和为基数,自2016年11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所有款项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金科、西双版纳智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9-01-09 |
发布时间 |
2019-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