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24********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203民初3638号 |
案号 |
(2020)桂0203执20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吴斌、蒙成淑应偿还原告黄敏、黄赤军、黄萍借款本金700000元及利息950000元(暂计至2020年5月31日),合计1650000元,此款于2020年6月3日前付清;从2020年6月1日起的利息,以被告吴斌、蒙成淑实际尚欠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至被告吴斌、蒙成淑还清本金时止。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9650元,减半收取9825元,由被告吴斌、蒙成淑承担,此款已当庭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