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六盘水凤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54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黔水民初字第1913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7)黔0221执10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水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5)黔水民初字第1913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贵州兆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水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00万元,利息351060元,(2014年6月21日至2015年7月29日止)并从2015年7月30日起支付原告水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逾期借款利息(按照逾期月利率12.75‰计算)直至借款还清之日止。被告六盘水凤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姚承洪、王刚、郭贵华、肖俊义、刘洪、周林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560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六盘水凤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姚承洪、王刚、郭贵华、肖俊义、刘洪、周林、贵州兆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水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7-06-14 |
发布时间 |
2017-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贵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200785480541J |
登记机关 |
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凉都大道(柏杨坡段) |